危废处置

四川科龙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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乳化液处置类别 一 

 

废物类别

行业来源

废物代码

危险废物

危险特性

处置吨位/年

信息来源

HW09 油/水、烃/
水混合物或乳化液

非特定行业

900-006-09

使用切削油和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,

产生的油/水、烃/水混合物或乳化液

T

20000吨

国家危废名录


 

废酸处置类别 二 

 

废物类别

行业来源

废物代码

危险废物

危险特性

处置吨位/年

信息来源

HW34  废 酸

钢压延加工

非特定行业

314-001-34

900-300-34

001-钢的精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酸性洗液

300-使用酸进行清洗产生的废酸液

C & T

10000吨

国家危废名录


 

废铝灰渣处置类别 三 

 

废物类别

行业来源

废物代码

危险废物

危险特性

处置吨位/年

信息来源

HW48
有色金属冶炼废物

常用有色金属冶炼

321-023-48        

321-024-48        

321-025-48         

321-026-48

023-电解铝过程中电解槽维修及废弃产生的废渣
024-铝火法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初炼炉渣
025-电解铝过程中产生的盐渣、浮渣
026-铝火法冶炼过程中产生的易燃性撇渣

T

40000吨

国家危废名录

 

关于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流程
来源: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:2019-09-10



一、危险废物跨省移出
(一)产废单位直接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资料报送省固管中心(可邮寄),同时报送所在属地环保部门)和市生态环境局备案。经省固管中心技术审查和厅固体处复核后,进入办理流程。
(二)危险废物跨省移出,需提交以下资料:
1.产废单位转移危险废物的申请报告;
2.移入地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资质;
3.产废单位与处置单位的处置协议;
4.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资质;
5.产废单位与运输单位的运输协议; 

6.四川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方案(见附件)。 


二、危险废物跨省移入
(一)省厅收到产废单位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函后,由省固管中心征询接收单位市(州)生态环境局意见,接收单位市(州)生态环境局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省固管中心回复意见。
(二)申请危险废物跨省移入,需提交以下资料:
1.移出地省级环保部门征求意见函(省厅收文);
2.产废单位与处置单位的处置协议;
3.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资质;
4.产废单位与运输单位的运输协议。